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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一、        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European Studies Summer School

2. 项目时间:8月1日-8月19日

3. 项目费用: 请查看https://www.european-study.eu/en/content/es_payment_fees_August_online

             (南大学生被提名后可减100 €)

4.     项目名额:不限

5.     项目形式:线上

项目具体信息请查看:https://www.eu-china-misu.de/en/content/euc_home

 

二、        选拔条件

1.     年级要求: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非毕业年级)

2.     外语要求:具备优秀的英语水平

 

三、        申请时间

4月24日前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提供推荐名单(以选拔部门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

4月25日     国际处完成提名

5月1日       学生完成网申

5月6日       学生完成缴费

国际处邮箱:stuex@nju.edu.cn

 

四、        校内申请流程

(一)本科生:

 

1. 登录“交换生管理系统”(http://elite.nju.edu.cn/exchangesystem/admin),点击“交换项目”开始申请,根据要求认真填写信息,提交后将系统生成的承诺书打印下来,按要求将其上的两段文字抄写好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并在文末项目截止时间前回传至系统。原件请自行妥善保管。在遴选过程中请及时关注申请的实时状态和交换生管理系统发布的通知。

2. 院系审核(及时提醒辅导员和教学院长审核)。

3. 本科生院审核,学生二次确认。

4. 学校遴选并公布入围名单。

 

【注意事项】

 

1.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登录对方学校主页查看具体院系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尽可能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

2. 请合理规划大学生涯与学习计划,确认赴外交换学分转换的可能性以及回校之后课程的衔接性,以避免因赴外交换而影响课业甚至毕业。

3. 递交申请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邮件。

 

系统报名相关问题请咨询:

 

本科生院苗老师

联系电话:89686433

电子邮箱:jwcexchange@nju.edu.cn

 

(二)研究生:

 

1. 登录南京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ehall.nju.edu.cn,在办事大厅页面搜索“研究生项目管理”,在【校际交流】栏目下选择具体申报项目,点击“申请按钮”进行项目申请。具体流程可参阅《校际交流项目操作手册》(研究生用户),下载网址:https://grawww.nju.edu.cn/f5/79/c1075a521593/page.htm。

2. 院系审核(申请者及时提醒导师、院系教务秘书、院系分管副院长审核)。

3. 研究生院遴选并公布名单。

 

联系人:89686492(专业学位研究生,杨老师);89682463(学术学位研究生,燕老师)

 

五、        务必注意事项

1. 请申请者务必提前登录接收院校网站,仔细阅读对交换学生的具体申请要求。如绩点、专业限制、交换起止时间、交换年级、外语、申请截止日期等具体信息,如因学生申请条件未达到接收院校要求未能最终录取,学生自行负责;

2. 线上项目也请依照《南京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务必在项目开始前于OA系统上传本科生/研究生因公出国审批表及外方录取函,完成出国(境)审批流程。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报销,且会受纪律处分。

3. 交流生返校后,务必在一个月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交流办公室提交《交流总结》(中文)。回顾交换生活,详细描述交换学校的学习、生活和管理等情况。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上,宋体小四,单倍行距,附至少2张彩色照片。图片格式:jpg格式,图片最低分辨率:450dpi,图片大小:最好为横长型。提交报告后方可领取交换成绩单等证明材料。(请按照“学号+姓名+交流项目+交流时间”的格式命名邮件和附件,例:《121076433张三牛津大学2016年暑期》。)提交邮箱:stuex@nju.edu.cn。

4. 由于邮件咨询量较大,意向参加交流项目的同学可先点击“问答在线”网址:https://stuex.nju.edu.cn/2544/list.htm,检索相关问题的回答。

5. 获得本校推荐之后,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的申请对方大学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注:对方大学都有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务必遵照时间规定。)候选人员须将所有材料备齐原件一套,复印版或扫描版一份),具体材料请以国外高校的网站信息为准。

6. 若涉及“official nomination letter from home university”,则统一由国际处出具。

7. 学生获得学校推荐后,不得任意放弃交换资格,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包括出访时间、返回时间和交流期限等。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在本校寄出申请材料或获得对方大学录取通知后,因为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交流项目的学生,需征得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会签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与此同时,该生在本科年限内不得再申请参加其他国际交流项目。

如有任何项目相关疑问,请发送咨询邮件至国际处学生办:stuex@nju.edu.cn,或拨打8968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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